村干部登上中央一号文件:基层治理的新篇章

   一般来说,中央一号文件涉及的是国家大事,而2025年的农村换届选举竟被纳入其中,这样的重视堪称前所未有。这是国家为推动乡村振兴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、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。

   村庄兴旺与否,关键在于带头人。然而,当前农村社会问题不容忽视,“蝇贪蚁腐”现象触目惊心,村集体经济频遭侵占,“三资”(资金、资产、资源)成为重灾区。据中纪委通报,全国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立案人数在2023年为6.1万人,2024年增至7.7万人,上升趋势令人担忧。

   因此,为选出合格的带头人,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,对村干部换届选举条件和选拔机制进行了全面改革,重点突出人才质量、纪律监督和制度优化。以下是主要内容:

一、选拔对象重点倾斜三类人才

1.本村致富能手:优先选拔具备带领村民致富能力的本地人才,立足村庄实际推动集体经济发展。

2.高校优秀毕业生:鼓励高学历、高素质人才下乡,利用其知识储备和创新视野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水平。

3.返乡优秀人才:支持拥有资源、资金或管理经验的返乡人才参选,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。

二、选拔机制改革

1.多元化选拔方式:除传统投票外,新增笔试、面试等环节,综合评估候选人能力与素质,避免单纯依赖票数决定人选。

2.任期与岗位调整:村干部任期延长至五年,推行“一肩挑”(村支书与村主任由同一人担任),精简岗位以提升效率。

三、纪律监管强化

推行“纪律3查2清”机制:

• 3查:严查村干部欺压村民、贪污腐败、工作态度恶劣等行为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

• 2清:对存在贪腐或损害村民利益的干部坚决清退,并追究责任。

   通过这些规定,国家旨在优化选拔机制,强调人才质量与制度规范,加强监管并推动村干部年轻化,从源头保障选出高效廉洁的优秀村干部,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。

   然而,政策虽好,落实到基层却往往走样。长期观察农村现状,发现以下问题:

1.权力失衡:《村民组织法》规定村委会是自治组织,但村主职干部却掌握着大量资源和权力,如资金、资产、资源“三权”,涉及土地出让、承包、流转,宅基地审批,工程项目,低保和补贴分配等。尽管乡镇负责指导和监督,扮演“守门员”角色,但由于种种原因,监管形同虚设,支持有余而约束不足。

2.利益集团与宗族势力:村干部掌控资源后,容易形成利益集团,叠加宗族势力影响,侵占集体经济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。在团伙支持下,这些行为往往畅通无阻、有恃无恐。农村是熟人社会,亲戚关系盘根错节,导致“帮亲不帮理”,民主监督名存实亡。弱势村民要么忍气吞声,要么踏上漫漫上访路。上级部门往往忙于“骂习民”、拦截上访,却很少追根溯源、严肃问责。

3.选人动机存疑:老百姓观念朴实,认为“不管白猫黑猫,能抓老鼠就是好猫”,只要村干部真心为民、建设村庄,就值得拥护。然而,每逢换届选举,总会冒出许多“活雷锋”,争先恐后要当干部、为村民服务。这种“热情”背后,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,令人质疑其真实动机。

建  议

   虽然高层未必听得到,仍需直言:只有将村级主职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制度,才能合理使用优秀干部,通过异地交流调配打破熟人社会弊端,并将其纳入国家正规监督体系。否则,现有措施仍是治标不治本,难以摆脱循环往复的老路。